天水师范学院审计处现下设审计科、办公室两个科级机构,现有工作人员3人。
审计处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(审计署第4号令)、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》和《教育内部审计规范》、《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)等法律、法规以及学校内部规章制度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、合法性和有效性开展审查,并进行确认、评价、咨询,以促进完善管理控制、防范风险、创造效益,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。
天水师范学院审计处工作职责如下。
一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对校内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。
二、建立健全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。
三、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中心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组织项目审计组,保证工作计划的实施。
四、对学校的预算执行、决算、财务收支、内部控制制度、专项资金、投资绩效等事项进行审计。
五、对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进行审计监督。
六、根据委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。
七、对学校对外投资及学校控股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审计。
八、根据学校安排和各科研单位、项目负责人申请,开展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咨询服务。
九、根据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求,对财务决算、科研结题等事项进行审签。
十、对审计结果的执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十一、负责协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相关事宜。
十二、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学校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